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20:45:34   浏览:8091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1年5月19日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9次会议通过)


厦门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1998年10月29日厦门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2004年6月4日厦门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的经济特区法规《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自2011年6月1日起废止。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财政部

批复
广东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等性质界定的请示》(粤财外〔1997〕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属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方职工物价补贴收入属于财政性补偿收入,均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已纳入预算管理,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和中方职工物价补贴的征收管理,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
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收管理的通知》(财工字〔1995〕53号)和《关于做好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职工物价补贴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工字〔1995〕49号)执行。



1997年5月9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

(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批准2010年10月7日由外交部部长杨洁篪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罗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国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