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告诉讼请求的根据在第二审期间被人民政府撤销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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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告诉讼请求的根据在第二审期间被人民政府撤销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告诉讼请求的根据在第二审期间被人民政府撤销的案件第二审法院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
1991年10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琼高法(民)函〔1991〕1号《关于原告诉讼请求的根据在第二审期间被人民政府撤销的案件,第二审程序上如何处理的请示报告》收悉。经我们研究认为,该案原告邓冠英、王文国持琼海县人民政府的决定,要求被告琼海县无线电厂腾退房屋,属于落实侨房政策问题,不属人民法院主管。据此,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原判,驳回原告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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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大


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
广东省人大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保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和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劳动者求职,用人单位招聘,劳动力中介服务,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建设和发展劳动力市场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展。
第四条 广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市劳动力市场的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区、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职权分工,负责辖区内劳动力市场的管理。
工商、公安、价格、计划生育、财政和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二章 求职招聘
第五条 凡持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年满十六周岁,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凭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的失业证,可通过劳动力市场求职、就业。
非本市城镇居民户口的流动人员,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的流动人员就业证明,可通过本市劳动力市场求职、就业。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人员和外籍人员在本市求职、就业依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劳动者通过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服务机构)介绍求职或直接向用人单位求职应聘的,应介绍本人有关情况,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证件。
劳动者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介绍求职,双方应签订合同书。
第七条 用人单位需要招用流动人员从事本市调控的行业(工种)的,必须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岗位空缺情况,并按规定办理招、聘用手续。不按规定办理的,不得招用。
对国家规定凭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用人单位应当在持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求职者中录用。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一)委托中介服务机构;
(二)参加劳动力交流集市;
(三)公布招聘简章、启事;
(四)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九条 用人单位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招聘劳动者,双方应签订合同书;招用流动人员的,应同时出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招用流动人员许可证。
第十条 用人单位公布招聘劳动者的简章、启事中本单位基本情况、岗位类别、用人条件和数量、劳动者工资和福利待遇等内容应当真实,并须经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应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回劳动者失业证。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提供虚假用人信息或作出虚假承诺;
(二)向求职者收取费用;
(三)扣押求职者证件或以抵押名义扣押其财物;
(四)招聘未解除或未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章 中介服务
第十三条 申办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机构章程;
(二)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
(三)有不少于十万元的注册资金;
(四)机构负责人应是本市城镇居民;
(五)有三名以上经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培训并取得劳动力中介服务资格证的专职从业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四条 申办中介服务机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书;
(二)机构章程;
(三)机构负责人和专职从业人员的身份、学历证明和劳动力中介服务资格证;
(四)有效的资金信用证明;
(五)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六)服务质量责任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五条 中介服务机构的申办、审批和管理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市属或以上单位申请的,由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
(二)区属及其以下单位或个人申请的,经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三)县级市属及其以下单位或个人申请的,由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和管理。
第十六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开办中介服务机构的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批复。
经批准开办的中介服务机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给劳动力中介服务许可证(以下简称中介服务许可证)。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持有工商、税务部门核发的证照方可从事中介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的,按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中介服务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不按规定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从事中介服务活动。
第十七条 中介服务机构可从事下列业务:
(一)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求职者介绍职业;
(二)接受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个人的委托介绍求职者;
(三)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服务;
(四)提供职业培训信息,协助开展职业培训;
(五)举办劳动力交流集市;
(六)县级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十八条 中介服务机构报经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专门批准,可开展以下业务:
(一)为外地用人单位设在本市的机构介绍求职者;
(二)测试和评价劳动者的劳动技能;
(三)组织跨地区劳动力交流,开展劳务协作和劳务承包等;
(四)接受国家机关的委托,依照国家、省的规定,从事劳动者档案管理、代办工龄审核、代缴社会保险费等劳动事务代理业务。
为境外用人单位设在本市的机构介绍求职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公开服务内容、程序和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标准。
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未达成用工协议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向求职者收取成功介绍费。
第二十条 中介服务机构实行服务质量承诺制度,并应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签订服务质量责任书。
中介服务机构实行一证一点经营,不得在本市内跨区域设点经营。
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和中介服务许可证原件应在经营场所公开悬挂。
第二十一条 中介服务机构应定期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等有关资料。
中介服务机构变更、歇业、终止的,应提前十五日向原审批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二条 中介服务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介绍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
(二)超出经营范围;
(三)擅自设置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四)提供虚假劳动力供求信息、作出虚假承诺;
(五)以欺诈、诱惑或胁迫方式进行劳动力中介服务活动;
(六)伪造、涂改、出租、转让、买卖中介服务许可证;
(七)以委托、挂靠、转让、转包等形式从事劳动力中介服务活动。

第四章 交流集市
第二十三条 举办劳动力交流集市,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中介服务许可证;
(二)有举办交流集市的组织方案和措施;
(三)有交流集市的名称和相适应的场所;
(四)有不少于五十个设点招聘的用人单位参加;
(五)有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 举办交流集市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县级市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介服务许可证;
(二)交流集市组织方案;
(三)举办交流集市的时间、名称和负责人;
(四)用人单位确认进场设点的意向书;
(五)交流集市场所的合法使用证明;
(六)招聘宣传资料。
第二十五条 交流集市的审批和管理按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交流集市主办单位应当与进场设点的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书,并对其进行管理。

第五章 调控监督
第二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扶持中介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为失业人员提供服务。
第二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对劳动力市场进行统筹规划,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做好劳动力供需预测工作,定期发布劳动力指导价格,公布本市招用流动人员的计划和调控的行业(工种)目录,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
第二十九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等法规对劳动力市场中的求职与招聘、中介服务、交流集市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三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对用人单位、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检查时,用人单位、中介服务机构应如实介绍情况,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
第三十一条 单位、公民和其他组织对劳动力市场经营服务、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检举、控告行为应予保密,并及时登记、调查、处理。
求职者、用人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在劳动力市场活动中发生争议,可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解、裁决,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
(一)违反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依照《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处罚;
(二)违反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改正,停止招工,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除上述处罚外,并对其法定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第十二条第(二)、(三)、(四)项规定的,依照《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处罚;
(四)违反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的,责令限期补办,对中介服务机构按每一从业人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补办的,并处吊销中介服务许可证;
(五)违反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无中介服务许可证擅自从事劳动力中介服务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违反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中介服务许可证年检不合格而从事劳动力中介服务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未经批准,开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项所列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八)违反第十八条第(四)项、第二十二条第(六)项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中介服务许可证;
(九)违反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四)、(五)项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中介服务许可证;
(十)违反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七)项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重犯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中介服务许可证;
(十一)违反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责令改正,按每介绍一人处以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中介服务许可证;
(十二)违反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举办劳动力交流集市的,责令停办,没收违法所得,对举办者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销中介服务许可证。
违反本条例,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阻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依照《广东省劳动监察条例》处罚。
第三十四条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负责监督处理。
第三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人才市场的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0年5月1日起施行。



2000年2月22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的通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的通知

国农办[2007]1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务)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9号),经广泛征求意见,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拟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并同时制定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格式要求》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格式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国农办[2002]175号)和《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200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格式要求》、《<2007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格式要求》(国农办[2006]224号)同时废止。自2008年,凡需国家农发办评估、审定的项目,均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摘要,其它产业化经营项目也应参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我办。
附件:1.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多种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大纲
(文件较大,建议下载到本地进行浏览)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
3.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格式要求
4.《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格式要求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表2-1
土建工程投资明细表
序号 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 "建设面积
(平方米)" "单位造价
(元/平方米)" "投资额
(万元)" 其中:财政无偿资金(万元) 备注
1 主要生产车间
1.1
……
2 辅助生产车间
2.1
……
3 动力车间
4 锅炉房
5 库房
5.1
……
6 配套工程
……
7 其他
……
合计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
(正文总篇幅控制在50页左右)

第一章 总论
1.1 项目概要
1.1.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1.1.1 概况
项目单位名称,所有制形式,发展历程,现有产品类型,主营业务,管理制度,管理模式,人员结构等。
1.1.1.2 财务状况
近两年项目单位资产总额、固定资产、流动资产、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营业收入、净利润、营业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投资报酬率、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
1.1.1.3 法人代表基本情况
年龄、学历、职称、业绩以及主要社会兼职等,有无破产、银行欠资或其他需要说明的有关社会形象和诚信问题等。
1.1.2项目建设条件
1.1.3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名称、产品方案、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技术来源的可靠性与可得性、进度安排、组织管理方案等。
1.1.4投资结构及资金来源
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3 综合评价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从技术、经济、环境和市场等方面评价),风险评估,带动作用,问题及解决方案,结论与建议等。

第二章 背景及必要性
2.1 项目建设背景
阐述项目提出的主要依据(如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等)及理由(如区域经济、企业自身发展需求、存在问题等)。
2.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从培育壮大优势主导产业,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通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提高企业效益、增强服务“三农”、服务社会的能力等方面阐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第三章 建设条件
3.1 项目区概况
地理位置及区域范围,自然资源状况,社会经济状况,建设地点选择,本行业及关联产业发展现状等。
3.2 项目建设条件优劣势分析
3.2.1政策、资源、市场、科技、环境条件、基础设施条件等。如果是扩建、改建项目,特别是申报连续扶持的,须对原有项目建设、运行和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在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中,须具体阐述现有产品类型与新增产品的衔接、原有项目与拟建项目的关系)。
3.2.2主要障碍因素及解决方案。

第四章 市场分析与销售方案
4.1 市场分析
4.1.1 项目产品市场供求现状
项目产品国内外市场供求状况和销售价格,目前国内同类产品企业的布局及生产销售情况。
4.1.2 市场前景分析
确定项目产品的目标市场,通过项目产品未来的市场需求量测算(提出依据)、项目产品市场可能占有份额分析和市场壁垒分析等,对项目产品的市场前景做出判断。
4.1.3项目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分析
技术和装备、新产品研发能力、产品质量性能、价格、商誉等。
4.2 营销策略、方案、模式和进度等
4.3 市场风险分析
4.3.1 项目产品市场风险因素分析
4.3.2 防范和降低风险对策

第五章 建设方案
5.1产品方案和建设规模
5.2 建设规划和布局
5.3 建设标准
5.4生产工艺技术方案
5.4.1生产工艺
5.4.2生产流程
5.4.3工艺技术来源的可靠性和可得性
5.4.4工艺技术方案
5.4.5工艺流程图
5.4.6物料消耗定额及平衡
5.5设备方案
5.5.1设备选型
5.5.2设备来源
5.5.3设备清单
5.6原料和燃料供应方案。
5.7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
5.8节能减排措施
5.9 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工期及分月进度安排,绘制工程建设进度表(图)。
第六章 环境影响评价
6.1 环境影响
说明并分析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
6.2 环境保护与治理措施
如,废弃物处理、污水处理措施,产品质量安全方案等。
6.3评价与审批
6.3.1新建项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及审批情况等。
6.3.2扩建、改建项目
环评审批情况等。

第七章 项目组织与管理
7.1 组织机构与职能划分
项目建设阶段和项目竣工后的组织机构设置,包括机构职责,运行模式,劳动定员等。
7.2 经营管理模式
7.3 经营管理措施
项目建设阶段和项目竣工后的管理措施,如工程管理、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等。
7.4技术培训
根据生产技术要求,对项目单位员工及基地农民开展技术培训的方法、措施和拟开展的主要工作。
7.5 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

第八章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8.1 投资估算依据
8.2 投资估算
8.2.1总投资
8.2.1.1建设投资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8.2.1.2流动资金
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8.2.1.3其他
8.3 资金来源
8.3.1 中央财政资金
8.3.2 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能力分析
8.3.3 自筹资金及来源
8.3.4 银行贷款及筹措
8.3.5 其他
8.4 资金使用和管理
8.4.1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
8.4.1.1财政有偿资金使用和管理
使用范围、抵押(质押)或担保、还款计划和措施等。
8.4.1.2财政无偿资金使用和管理
使用范围和报账管理等。
8.4.2银行贷款使用和管理
银行贷款使用管理及还款计划等。
8.4.3其它
自筹资金使用管理等。

第九章 财务评价﹡
9.1 财务评价依据
说明相关的取费标准、财务制度规定、税收政策、资金占用费率、银行贷款利率、贴现率(8%)、项目计算期(10年)等。
9.2 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和附加估算
9.2.1 营业收入
9.2.2 营业税金及附加
9.3 总成本及经营成本估算
9.3.1 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估算

财务评价﹡:改扩建项目须进行有无项目对比分析
9.3.2 项目总成本估算
9.3.3 经营成本估算
9.4 财务效益分析
9.4.1 盈利能力分析
包括投资利润率,投资回收期(税后、动态),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和财务净现值(税后)等。
9.4.2 清偿能力分析
银行贷款、财政有偿资金归还能力、预期时间等。
9.5 不确定性分析
9.5.1 盈亏平衡分析
需要绘制盈亏平衡分析图。
9.5.2 敏感性分析
需要编制敏感性分析表,绘制敏感性分析图。
9.6财务评价结论


第十章 社会效益分析
10.1社会评价基本结论
10.2农业产业化经营
10.2.1 壮大主导产业,促进结构调整分析
10.2.2 完善产业链条,促进产业化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等
10.2.3 辐射带动能力分析
10.2.3.1项目单位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
包括利益分配机制、利益保障机制、利益运行机制、利益监督机制等。
10.2.3.2辐射带动基地
直接带动基地的规模、方式,间接带动基地的规模、方式,辐射带动的区域、规模、方式等。
10.2.3.3辐射带动农户
直接安排农业人口数量,直接带动农户和农民的数量、方式,间接带动农户和农民的数量、方式,示范带动农户和农民的数量、方式等。
10.3 农民增收、农业增效评价
10.3.1农民增收
直接增收的方式、来源和数量,间接增收的方式、来源和数量,辐射示范区农民增收的方式、来源和数量等。
10.3.2农业增效
培育主导产业,调整农业结构对当地农业的影响;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对当地农业、农村经济的影响。
10.3.3对比分析
项目建设前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对比分析;项目区与非项目区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对比分析。

附 录

一、 附表:
附表1:可研报告编写人员基本情况表
附表2:建设投资估算表
附表2-1:土建工程投资明细表
附表2-2:设备投资明细表
附表2-3:科技投资明细表
附表3-1:流动资金估算表(加工等项目用)
附表3-2:流动资金估算表(良种繁育和流通设施等项目用)
附表4:资金筹措与使用计划表
附表5: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附表5-1:单位产品生产成本估算表
附表6: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摊销估算表
附表7: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附表7-1:营业收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
附表8-1: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
附表8-2: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
附表8-3:投资各方现金流量表(投资参股经营项目用)
附表9:借款(含财政有偿资金)还本付息计算表
附表10:财务计划现金流量表
附表11:资产负债表
其它附表
二、附图:
1、场(厂)址地理位置图
2、总平面布置图
3、生产流程图
4、工艺流程图(加工项目)
其它附图
三、附件:
附件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2: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项目单位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附件3:企业信用等级证明和龙头企业级别认定材料
附件4:新技术、新工艺证明材料(如新技术认定证书、技术鉴定与推广意见、中试报告等)
附件5:加工、流通项目的土地使用证,种养项目的土地使用证或租赁合同
附件6:环保部门审批意见
附件7:自筹资金来源证明材料
附件8:资产抵押(质押)或担保证明材料
其它附件









XXX省XXX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
(有偿无偿相结合、投资参股经营)项目摘要
















负责人:
编制人:
联系电话:




XXX省(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XXX年XX月

表1 ××省××年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汇总表

项目 编码 项目 名称 申请中央 财政资金(万元) 专家集中评议意见 专家答辩考察意见 最终 意见 备注

















表2 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 名称 项目单位 注册地
所有制形式 注册号
成立日期 经营期限
主营业务 填写主营产品和现有生产能力
资 产 及 财 务 状 况 上年 本年
资产总额
其中: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净值
长期投资净值
其他
负债总额
其中: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总资产报酬率
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负债率


表3 项目概要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市(地)××县(区)××镇(乡)
建设方案 产品方案 产成品名称及产能等
建设规模 种植面积(畜禽数量、养殖水面面积)和项目新增建筑面积等
关键技术内容及来源
设备 来源、数量等
进度安排

表4 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单位:万元
投资估算 投资总额
建设投资
流动资金其中:铺底流动资金
其它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
省级财政
省级以下
单位自筹
银行贷款
其它
无偿资金使用 可研、实施方案
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及培训
公益性基础设施


表5 经济社会效益
主要财务指标 年营业收入(万元)
年利润总额(万元)
年交税金总额(万元)
年净利润额(万元)
投资利润率
内部收益率
投资回收期(动态、年)
经济社会效益 项目单位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加工项目原料来源方式及比例
加工项目直接带动基地规模
加工项目间接带动基地规模
直接带动农户数、人数(户、人)
间接带动农户数、人数(户、人)
安排农业就业人口(人)
转化农产品数量(万公斤)
直接增加农民收入总额(万元、年)
间接增加农民收入总额(万元、年)
项目建设前后农民收入比较 分区域、户均、人均分别进行比较

表6 省级初步论证意见
评估专家 姓名 工作单位 专业 职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 号码 签名



评估意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项目建设的财务评价;项目建设对培育优势主导产业,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等的作用;各种附表、附图及附件是否齐全、真实;问题与建议结论 (根据需要可续页,最多不超过两页)组长签字:年 月 日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参考大纲》格式要求
1.封面
1.1 封面左上角:扶持方式、项目类别和项目代码,左侧对齐、4号宋体、加粗。
1.1.1扶持方式:即有偿无偿相结合、投资参股经营等方式。
1.1.2项目类别:种养基地项目(简称种养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简称加工项目)和流通设施项目(简称流通项目)等,并按下表进一步细化。
项目类别 详细分类
种养基地项目 经济林 中药材种植 设施栽培 水产养殖 畜牧养殖 特种养殖
农产品加工项目 粮油 果蔬 水产品 饲料加工 畜禽产品 特种农产品
流通设施项目 储藏保鲜 批发市场
1.1.3项目代码:与计划报表一致。
1.2封面中部:省份、年份和项目名称等。分三行排列,居中、2号黑体。
1.2.1第一行:XXX省(区、市)XXX年
1.2.2第二行:项目名称(X X地[市]X X县[区]+[产能]+[产品]+[类别]+[建设性质])
1.2.3第三行:可行性研究报告
1.3 封面底部:项目单位、项目建设地点(具体到乡镇)及可研报告编制时间(具体到月)。居中、3号宋体、加粗。
1.4 封面颜色:种养项目为绿色,加工项目为黄色,流通设施项目为白色。
封面图例:













2.目录
2.1目录:居中、3号黑体。
2.2章、节、小节及页码:与目录空两行、分散对齐;章,黑体、小3号;节、小节及页码,4号或小4号仿宋。
3.正文
3.1页眉:各章标题名,居外侧、5号宋体、加粗。
3.2各章标题:居中、小2号黑体。
3.3各节标题:小3号、黑体。
3.4各小节标题:小3号仿宋、加粗。
3.5正文:小3号仿宋、1.5倍行距。
3.6图、表:正文中的图、表,以章为单元编排,如表5-4为第五章第四表;图、表须有标题,标题居中、4号宋体加粗;图、表中的文字一般采用小4号宋体(内容较多时,可采用5号宋体)。
4.附表
4.1标题:居中、4号黑体。
4.2表中文字:小4号或5号宋体。
5.英文、罗马字符
一般采用Time New Roman正体。
6.页面排版
6.1纸张规格:A4。
6.2页面设置:上空2.5cm、下空2.5cm、左空3.0cm、右空2.5cm。
6.3页码:底部、居中。
7.打印及装订
双面打印;按封面、目录、正文、附表、附图、附件的顺序左侧胶订;书脊加印省份、年份和项目名称。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格式要求
1.封面
1.1封面上部:摘要名称。分两行排列,居中、小1号黑体, 1.5倍行距。
1.2封面中下部:负责人、编制人和联系电话。分三行排列,居中、小3号黑体,单倍行距。
1.3封面下部:省级农发办事机构名称和摘要编制时间。分两行排列,居中、小2号黑体, 1.5倍行距。
参下图:












2.汇总表
2.1标题:XXX省XXX年产业化经营项目摘要汇总表。居中、小2号宋体、加粗。
2.2横表头:包括项目代码、项目名称、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万元)、一审专家意见、二审专家意见、最终意见和备注。其中,项目代码、项目名称及申请中央财政资金栏由省级农发办填列,一审专家意见、二审专家意见、最终意见及备注栏由国家农发办根据项目评审情况填列.
参下图:









3.目录
3.1目录:居中、3号黑体。
3.2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和页码:与目录空两行、分散对齐;项目类别、页码,黑体、4号;项目名称、页码,4号或小4号仿宋。
参下图:
















4.正文
4.1页眉:项目名称,居外侧、5号宋体。
4.2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左对齐、小3号仿宋、1.5倍行距。
4.3标题:居中、小3号黑体。
4.4表中文字:小4宋体。
参下图:


5.英文、罗马字符
一般采用Time New Roman正体。
6.页面排版要求
6.1纸张规格:A4。
6.2页面设置:上空2.5cm、下空2.5cm、左空3.0cm、右空2.5cm。
6.3页码:连续编排,底部、居中。
7.打印及装订要求
双面打印,以省为单位,分扶持方式(有偿无偿相结合、投资参股经营等),按照封面、汇总表、目录、正文的顺序分别装订(左侧胶订)成册。